注冊建筑師注冊條件及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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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冊建筑師注冊條件及所需材料

  注冊建筑師初始注冊,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ㄒ唬┮婪ㄈ〉脠虡I資格證書或者互認資格證書;

 ?。ǘ┲皇芷赣谥腥A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一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招標代理、造價咨詢、施工圖審查、城鄉規劃編制等單位(以下簡稱聘用單位);

  (三)近三年內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筑設計及相關業務一年以上;

 ?。ㄋ模┻_到繼續教育要求;

  (五)沒有實施細則第二十一條所列的情形。

  一二級注冊建筑師申報注冊,所需材料:

序號 資 料 名 稱 初始注冊 變更注冊 延續注冊
1 注冊申請表(一式二份)
2 申請人的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件(資格證書)原件與復印件(帶照片頁及帶人事部、建設部印章頁復印到一張A4紙上)    
3 申請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4 申請人與現聘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采用勞動主管部門的標準文本,至申請注冊時合同期不少于1年且合同應有本人簽字)
5 原注冊單位出具的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證明文件或未繼續在原單位聘用的退休人員的退休證明    
6 完成繼續教育證明的原件與復印件 逾期注冊需提交(自執業資格證書簽發之日起超過三年的) 執業印章有效期屆滿前三個月內辦理的需提交
7 本人執業專用章  
8 現聘用單位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

  備注:1、注冊申請表(變更外省的三份,A4紙正反兩面打印),其余資料一式一份。

作者: 來源: 發布時間:2010年0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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