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蘇州:新《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培訓
關于舉辦“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培訓班的通知
2014年9月9日,住建部發布公告:批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為國家標準,編號為GB50016-2014,自2015年5月1日起實施。原《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和《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95同時廢止。
本規范在修訂過程中,遵循國家有關基本建設的方針政策,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深刻吸取近年來我國重特大火災事故教訓,認真總結國內外建筑防火設計實踐經驗和消防科技成果,深入調研工程建設發展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和規范執行過程中遇到的疑難問題,認真研究借鑒發達國家經驗,開展了大量課題研究、技術研討和必要的試驗,廣泛征求了有關設計、生產、建設、消防監督、研究和教學等單位意見,最后經審查定稿。為了做好《建筑設計防火規范》(整合版)與相關規范之間的配合銜接工作。幫助相關單位有關人員全面系統地學習、理解新版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整合版)的主要內容、修(制)訂背景、理由和依據,以及實施中應重點把握的關鍵技術和有關強制性條文規定與要求,并深刻掌握新版規范調整的主要內容,特舉辦培訓班。
一、培訓內容
1、我國重大火災事故的成因、整治難點及對策;
2、新版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整合修訂的背景、基本思路;
3、新版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修訂中的爭議條款及解決;
4、新版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強制性條文規定與要求;
5、新版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修訂調整及新增的主要內容;
6、新版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與《住宅建筑規范》、《中小學校設計規范》等相關行業設計規范的關系;
7、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整合版)與《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范》與《建筑防排煙系統技術措施》之間應用及相銜接及貫徹要求與消防監督管理措施;
8、建筑防火設計常見疑難熱點問題的解決與審查要點。
【此培訓將結合眾多實際案例進行深入講解,并設疑難解答環節。】
二、日程安排
2015年4月1日(周三)報到,2日和3日全天上課,并設疑難解答。
地點:蘇州禮頓酒店S樓凌霄殿(蘇州工業園區通園路環府路)
三、專家簡介
晁海鷗,高級工程師,在北京市消防局建筑防火審核監督處工作19年,1976年參加《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調研編制;在中國中元國際工程有限公司從事消防設計審查和咨詢工作21年,長期任公司消防副總工程師、消防技術委員會主任,主持了上百項大型民用、物流與工業建筑消防設計研討確定、審查,特殊工程消防性能化文件編寫。
主持參與消防設計的2個項目獲得了部級科技進步一等獎和部級優秀工程設計一等獎。2009年《高規》、《建規》兩規整合編制組成員。具有長期消防設計審查、咨詢經驗,對于消防規范有著全面、深入的理解,是國內長期從事消防設計審查、參與規范編制,并具有為設計一線提供技術支持且經驗豐富的資深消防專家之一。
四、報名有關事項
(1)培訓費1600/人(含聽課費、用餐費、材料費),住宿統一安排,費用自理。
(2)為保證順利預定學習名額,須提前報名并將會務費提前匯至以下指定賬號,然后將匯款信息回執表和報名表(見下方附件)發至:534415572@qq.com。會務組將在開班前通過郵箱或手機短信告知具體事宜。
戶名:亞太建設科技信息研究院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招商銀行北京東三環支行;
賬號:110908001310606;
匯款用途:新版防火規范培訓。
【場地有限,報名額滿為止。】
五、會務組聯系方式
《建筑技藝》雜志社
電話:010-57368773,57368775;傳真:010-57368781;
Email:534415572@qq.com;
聯系人:張璽:18210340402;吳春花:13520457919;
附件:報名表和匯款信息回執表(點擊下載)
【注:請將匯款信息回執表和報名表3月31日前以word方式Email至:534415572@qq.com 】
|
建筑防火規范報名表 |
|||||
|
姓名 |
單位 |
職務 |
手機 |
|
地址和郵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住宿要求 |
共需要 間房 |
入住時間:4月 日 |
|||
|
備注 |
|
||||
|
建筑防火規范報名匯款信息回執表 |
|||||
|
費用寄出方式 (銀行或支付寶), 時間及總金額 |
寄出方式 (銀行或支付寶) |
|
|||
|
匯出時間 |
|
||||
|
總金額 |
|
||||
|
發票抬頭(務必準確) |
|
||||
|
發票接收人信息 |
姓名 |
地址 |
郵編 |
手機 |
|
|
|
|
|
|
||
|
如需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需詳細填寫右側相關信息 (此項如為空白即視為您不需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后不予更換) |
發票抬頭(戶名) |
|
|||
|
地址 |
|
||||
|
電話 |
|
||||
|
開戶銀行 |
|
||||
|
帳號 |
|
||||
|
稅號 |
|
||||
